我眼中的鲁迅高二随笔

|海坤

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作文是人们以书面形式表情达意的言语活动。那么你有了解过作文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我眼中的鲁迅先生随笔,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我眼中的鲁迅高二随笔

我眼中的鲁迅高二随笔(精选篇1)

鲁迅被毛泽东称为“革命家、文学家、思想家”。可以说是闻名中外的人物之一。

前几天,我们便学了一篇关于鲁迅先生的文章——《回忆鲁迅先生》。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生活中的一些琐碎小事。其中一件事使我现在记忆犹新——“鲁迅先生不游公园,住在上海十年,兆丰公园没进过,虹口公园这么近也没有进过。”当我读完这段时,我想:公园离鲁迅先生家那么近,他为什么不游公园呢?

我在书本中找来找去,终于找到了,原来他把节约的时间都用在了写作上,那么这句话不正说明鲁迅先生热爱时间,珍惜时间吗?没错,鲁迅就是这样的一个热爱时间人,他的这种热爱时间,珍惜时间精神值得我们学习。鲁迅先生爱时间可以说是如同爱自己的生命。这时,我突然想到美国著名的作家富兰克林曾说过的一句话:“你热爱生命吗?那么请别浪费时间,因为时间是组成生命的材料。”的确,只有热爱时间才能使自己的生命更充实,更有意义。这难道不是吗?现在社会中浪费时间的人这么多,他们只知道现在享受,浪费时间,而不设想一下自己以后的生活,等到老了才后悔,那时已经晚了。正所谓“百川东到海,何是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所以现在要好好学习,长大之后,为父母争光,为祖国争光。

这篇文章使我收益非浅,当我反复读时,我对时间的理解越深了。我觉得“时间就像一把弓箭,只要你用足劲拉起弓,这只箭就会射出,只须一眨眼的工夫,箭就会在你眼前消失得无影无踪。”作为一名学生,应该以优异的成绩来报答自己的父母。但要得到这优异的成绩,就必须珍惜时间,珍惜这分分、秒秒。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有许多杰出人物像鲁迅先生一样珍惜时间,我国杰出的学者李大钊便是之一。他从小就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才有所成就。有一次,李大钊的爷爷不在家,只剩李大钊一个人在家。本来可以乘爷爷不在家玩一会儿,可李大钊却抓紧时间,在书房认真做作业。窗户是开着的,这时,一只彩蝶飞来,在李大钊的作业本上停了一下,又飞走了。又过了一会儿,几只讨厌的麻雀飞来,在窗前的大树上叽叽喳喳的乱叫。可李大钊十分认真,连眼皮儿也不眨一下,眼珠直盯着作业本,好像周围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就因为李大钊从小就抓紧时间学习,才成为我国著名的革命家、思想家。

通过学习《回忆鲁迅先生》这篇课文后,我在学习上有了很大的变化。以前,上课是我总是东看看西看看,总是不认真,浪费时间。现在,我知道了珍惜时间的重要性,从此上课认真听讲,在也不打小差了。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是一去不返,我们要珍惜这大好光阴,努力学习,长大为祖国效力。

我眼中的鲁迅高二随笔(精选篇2)

说到鲁迅先生,作为念过书的中国人,都知道他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但知道并不代表了解,而了解的角度也是不一样的。

我眼中的鲁迅是个坚强、勇敢的人。鲁迅十三岁那年,由于家庭变故,家道衰落,他过早地体验到了人生的艰难和世情的冷暖。但他并没有因此而消沉,而是勇于挑起生活的重担,到当铺变卖东西,买药,照顾家人等,在磨练中变得更加坚强,后来,他到南京,到日本学习等,都可以印证苦难是生活最好的老师。

我眼中的鲁迅是个求知欲很强的人。他没有因为家庭的变故,家道的衰败而影响学习。强烈的求知欲使他进了当时被中国人所辱骂的“洋学堂”,并经过自己的努力考取了公费留学的资格,我相信鲁迅当时不是靠走后门,而且也不会有那一门的富亲戚帮他走后门的,因此,多少年后,有一个树德学生也在孜孜不倦的学习着。

我眼中的鲁迅是个热爱国家的人。鲁迅在日本仙台医专留学时,解剖课成绩60分而受到日本人的怀疑,认为是因为老师露题的,这使他深感作为一个弱国子民的悲哀;又有一次,他在幻灯片中看到一个中国人被日本军队捉住杀头而一群中国人在旁边看热闹的片段,精神受到很大的打击,从而认识到,精神上的麻木比身体上的虚弱更可怕,他弃医从文,用文字来揭露国人丑陋的灵魂,讨伐封建专制。“五四”运动至今已80多年了,而丑陋的事情还在神州大地上不断上演,我们都热爱祖国,但我们关键要学习鲁迅坚持正义勇于牺牲的行为。

我眼中的鲁迅还是个疾恶如仇的人,是个思想和艺术创造力惊人的人,是个……

我眼中的鲁迅高二随笔(精选篇3)

我国有这样一位大文豪:他身穿一件朴素的中式长衫,胡须成了一个隶书“一”字……他,就是鲁迅。

在我看来,鲁迅是一个关心进步青年的人。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次鲁迅先生穿着破烂衣服去理发店理发,一位年轻的理发师打量了他一下,以为鲁迅是一个乞丐,于是就胡乱地理了几下,于是鲁迅也乱抓一把钞票给那位年轻的理发师,理发师便数了数,呀!他猛地一惊,多了许多钱!他的心里乐开了花,真想鲁迅多来几次理发。

过了一个月,鲁迅再次来那家店理发,那位年轻的理发师认出了鲁迅,就笑容满面地给鲁迅细心地理发,理完后,鲁迅细心地给年轻的理发师钱,理发师数了数,咦?怎么钱刚好?他用疑惑的眼神望着鲁迅,鲁迅便笑着说:“前一次你乱理我的头发,我也就乱给你钱,但今天你仔细地理头发,那我也仔细的给你钱……“听到鲁迅的一番话,那位年轻的理发师惭愧地低下了头。当我看到这里时,我心想:鲁迅的教育方式真特别!

当我们学到《一面》时,才更加觉得鲁迅是一个十分关心进步青年的。文中的阿累在一次支内山书店买书时,买书的钱不够,没想到鲁迅竟在内山书店躲避敌人,为了让年轻人可以汲取丰富的知识,他把自己译的书送给了年轻人,可见鲁迅关心爱护进步青年。社会的未来就是现在进步青年的,人一定要有知识才能创造未来,鲁迅把希望都寄托给了进步青年,进步青年是不能用外表看人的,也不能用自己的快乐放在别人身上的……应该要平等对待每一个人。

鲁迅呀!你真是一位关心进步青年的学者呀!

我眼中的鲁迅高二随笔(精选篇4)

坦白来讲,我对鲁迅知之甚少。虽然说作品我读了不少,但大多囫囵吞枣。所以,我就语文书上的《故乡》来说一说鲁迅先生。

在我眼中,鲁迅先生就像休眠火山一样。《故乡》通篇叙事冷静:“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两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像休眠的火山,简练而有力。鲁迅先生是一个有热情的人,他也是一个有理性的人。所以鲁迅先生在写到杨二嫂时依旧克制,在写到闰土时,我才鲁迅先生大抵会点上一支烟,让自己澎湃的心情沉淀才复又提笔,一如火山压制着它内心的炽热。在《故乡》中,我是看不到激情的,仿佛一座冰山,很冷很硬,摆在面上的少,用来思考的多。

当我读到:“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悲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做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听到,老爷……”这一段时如此之好以至于我忍不住在此把它抄了一遍。

鲁迅先生的野望很大,一个闰土,一个杨二嫂,是封建社会下的典型人物。借这两个人物所代表的故乡,鲁迅先生没有发出张爱玲一样华美而刻薄的讽刺,没有像巴金一样赤诚地对家乡的逝去而感慨,而是在冷静地、缓慢地拷问着你的认知与思想。

这大体就是我眼中的鲁迅,但,一百人读出一百个哈姆雷特,而在这世上呐喊的鲁迅先生,应该会有千千万万个吧!

我眼中的鲁迅高二随笔(精选篇5)

进入了杭高,似乎有股无形的力量逼迫我去了解鲁迅了,可能是因为鲁迅与杭高颇有渊源吧,但更应该是因为鲁迅文学上与思想上的造诣确实值得我们去探索、思考。

翻开《孤立呐喊 鲁迅》,看着鲁迅的照片,隐约觉得他是在看我呢,又似乎不像,那眼神仿佛是试图看穿所有中国人的内心,看清一个民族,看透中国的历史、现实与未来,犀利的眼神让人心虚,却也让人心境平和下来。

在我的认识里,鲁迅的地位之高是令我望而生畏的,毛泽东、林语堂、郁达夫、蔡元培等诸多地位同样鼎鼎有名的人都给予了他颇高的评价。毛泽东说:“鲁迅是在文化战线上,代表全民族的大多数,向着敌人冲锋陷阵的最正确、最勇敢、最坚决、最忠实、最热忱的空前的民族英雄。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而他去世后不到两年,就获得了数不清的谥号,比如“中国的一等圣人”等你我如何也不必想高攀的地位。可想这是位怎样的伟人呐。

诸多名人对鲁迅先生的称许在此就不一一细数了,想必短时间内也很难道清诉尽。我是素来短见的,然而此时也想装装有学问说说对鲁迅的看法。

最粗浅的也最真实确切的认识是:鲁迅文章写得确实是好!此话不假,不然鲁迅如何立下用文字唤醒麻木的中国人的雄心壮志?如何留下《朝花夕拾》、《野草》、《呐喊》、《彷徨》等等留传在年幼至小学生年长至老学者中的旷世奇作?可能码出好文笔的文章的人也不少,鲁迅成为文坛大师的原因还有文章深刻。由本书的封面上说:“鲁迅的小说是号角,能唤醒国民麻木的神经;他的杂文是匕首,是投枪,能和读者杀出一条生存的血路。”最后一小句的“和”字让我思考了颇多,为什么不是“为”呢?我是认为只有与鲁迅一样审物深刻的人才能领会到他的字字句句中隐含的感情,并且和鲁迅一起用这种思想来唤醒其他人麻木的神经。这也只是偷偷想想罢了,但愿不要被人见笑才好。

更有深度一点说,鲁迅是思想的巨人。“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这正是他的真实写照。他敢于为真理与自由而斗争,说对的话,做对的事,丝毫不妥协。还是毛泽东更懂政治上的事,他评价鲁迅道:“鲁迅是从正在溃败的封建社会中出来的,但他会杀回马枪,朝着他所经历过来的腐败的社会进攻,朝着帝国主义的恶势力进攻。”对于当时的思想状况也想象不出来,只知道在一种混沌的社会中敢站出来说话站出来奋斗的就是我们的榜样,民族的英雄。

这时候,俨然屹立在我们眼前的,就是一个一字胡,眉头紧蹙、表情严肃,让人敬让人畏的鲁迅。其实鲁迅也是挺有情趣的人。他在他的爱情之路上本着自己的原则,爱情,给了他更大的动力更多的激情去生活区写作去斗争。

鲁迅有过段相当无奈的婚姻。常言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鲁迅无奈于与鲁老太太包办的婚姻,与朱安结了婚。在我看来,鲁迅是“孝”的,因为他不忍拂了母亲的望子结婚心切;然而他这样做却是不“义”的,婚姻本来就需要爱情来维系。我想朱安宁愿错过,也不愿跟一个如此不情不愿的男人结婚,婚后第四天自己那挂名丈夫又逃跑,自己却在此后30年之久常常独守空房吧。但从另一方面鲁迅也算仁义,就是就算不爱朱安,依旧没有休了她,结束这个错误,因为他深知一个被休的女子会受到怎样的待遇,怎样的歧视。并且在之后的日子里,他也不忘常常给朱安寄钱过生活。倘若换位思考,我应该也会与鲁迅做法相同吧。

在与学生许广平几番书信后,他们相爱了。这在我眼里真是无法想象的事,仔细一想又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在文化、思想上他们志同道合,用通俗的话讲就是“有共同语言”,可以互相扶持,同舟共济,为对方的事业助以一臂之力,这样看来,抓住年龄上的那不放真是件愚蠢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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