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后感的高一随笔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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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最大的麦穗》读后感(高一随笔)

  在满天的星星中而机会就是偶尔出现的一颗流星,掠过天空,来的快,去的也快。《最大的麦穗》就讲了这么一个道理。

  古希腊大学者苏格拉底让弟子们在麦地里摘一颗最大的麦穗,他们挑挑拣拣,但都不满意总是认为机会还很多,最后两手空空的弟子们才如梦初醒的事。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人的一生仿佛在麦地中行走,也在寻找那最大的麦穗。有的人见到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地摘了,有的人则东张西望,一再错失良机。当然,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个才是实实在在的。

  自古以来,能成大事者都为善于抓住机会之人。中国古代的有一位叫毛遂的门客就是善于抓住机会的人,战国时期,秦国包围了赵国的邯郸。在赵国危急时,赵国只能让人去楚国,请楚国出兵一起攻打秦军,这需要二十位门客跟着一起去请求楚国帮助。最后还差一位,毛遂看见这个机会便自荐,因为他能说会道平原君就同意了他一起去。到了楚国,平原君不管怎么劝楚王,楚王也不答应。毛遂一看这样不行,他马上将宝剑架在楚王脖子上并说明了道理,楚王害怕了只能同意。几天后楚、魏等国联合出兵援赵,秦军终于退兵。回到赵国后他们待毛遂为上宾。人们都感叹道×ldquo;毛先生一至楚,楚王就不敢小看赵国。×rdquo;毛遂靠自己的果断挽救了赵国,也使自己名垂千史,是呀,只有学会把握眼前的机会才不至于一无所获。

  每个人都想要一步登天,但这是不可能的,只有抓住眼前的机遇,才能一点一点走向成功之路。就说彼得弗雷特吧,他曾经盲目地跟随淘金潮,妄想一夜暴富。几个月之后也没有淘到一点点金子,面对坑坑洼洼的土地,他失望了。就在他即将离去的前一个晚上,下起了倾盆大雨,一下就是三天三夜。雨终于停了,彼得走出屋子发现不一样了,坑坑洼洼的土地被雨水冲平整,还长出了绿茸茸的小草,他顿时意识到这块土地很肥沃,于是他抓住这个机会,决定用这块土地种花来卖给别人装饰客厅。他把自己全部精力在培育花苗,不久田地开满了无数朵美丽的鲜花,受到了众多人喜爱,最后他终于成功了。他就是因为善于脚踏实地的抓住眼前的小机会,让梦想成了真。可见,追求可以远大,但适当在特殊阶段放低要求,取得一个一个小成功,逐步向大成功迈进,这才是王道。

  ×ldquo;机不可失时不再来。×rdquo;张九龄说的一点也没错,我们生活中,是否抓住了机会?在复习前因为贪恋电视,浪费了一次复习的机会;写完作业,因为迷恋漫画,浪费了一次背英语的机会;上课时,因为没有认真听课,浪费了一次学习知识的机会×hellip;×hellip;

  人生的目标是永无止尽的。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只有把握住身边的每一次机会,踏踏实实的干好每一件事,我们才能有所收获。让我们从现在开始,紧紧抓住小机会,及时发现小财富,慢慢铸就大成功。

  【二】:活着读后感(高一随笔)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

  【三】:《格列佛游记》读后感(高一随笔)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部伟大的讽刺小说《格列佛游记》,据说伏尔泰、拜伦、高尔基和鲁迅也很推崇斯威夫特的作品。我深深地崇拜着鲁迅,他用枯黄却瘦劲的手指着青年前进的方向,于是我便爱屋及乌,爱上了《格列佛游记》。打个比方,读《围城》是一种愉悦的享受,就像是用地道战地雷战打鬼子,越打越过瘾,正打在关头上,钱钟书先生将大笔一搁,鬼子投降了;读《骆驼祥子》也挺爽,应该属于三大战役的那种,共军三下五除二地把蒋介石赶到了台湾,我也三下五除二地干掉了老金;但读《格列佛游记》就大不一样了,是一种受罪,就像血战台儿庄一样,拉锯战,特艰苦卓绝,不但要跟斯威特作斗争,还要与瞌睡虫作斗争,不过"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我还是取得了"格列佛大捷",但损失惨重,至今想起来还余悸不已。

  因此,此后,看到鲁迅拿着烟斗一副正气凛然的样子,总会口不自禁地唱道:"都是你的错,是你骗了我,还让我不知不觉满足被骗的虚荣"......

  但是,尽管受了骗,并未影响鲁迅在我心的地位,我依然固执地认为:斯威夫特是不能与鲁迅同日而语的。

  鲁迅,我国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斯威夫特何许人也?英国十八世纪罪恶腐朽的资产阶级中的一员。他们的阶级属性有着本质区别。其二,鲁迅是国产的,斯威夫特是洋货(这好像是废话)。至于第三点,我认为是最最重要的,鲁迅的文章虽艰深生涩但我依稀可辨,斯威夫特的译本虽然都是大白话,但我就是不知所言,所言何干。

  经过一番换位思考,我作出如下推测:大不列颠的可爱青年们也必然不知道鲁迅在说些什么,要表达些什么,以及"可能吧--那简直就是一定的"那种鲁迅特色的矛盾句式。

  他们正如我一样。

  究其原因,彼此在不同的国度,承着不同的文化,对于过去,对于历史,自己的从小就了解,别人的很少去触及。而没有一定的知识垫底,去读这种在特定时期特定环境下的指桑骂槐的作品,看不懂是不足为奇的。

  我不知道十八世纪美国的辉格、托利两党缠绵悱恻、暧昧的关系,当然也就无从体会斯威夫特笔下的争论吃鸡蛋应先敲哪头、鞋跟之高低等"原则"问题的"高跟党"与"低跟党"的妙处。

  我错怪斯威夫特了,我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而后来的斯威夫特也渐渐变得可以理解了,给我的感觉是他很正义。

  他讽刺地道出了当时英国的特点:"贪婪、党争、伪善、无信、残暴、愤怒、疯狂、怨恨、嫉妒、淫欲、阴险和野心。"他挖苦地描述了人兽颠倒的怪诞现象:马成了理性的载体,而人则化作脏臭、屎尿横飞、贪婪刁难的下等动物耶胡(yahoo,不是"雅虎")。他大谈人的天性,就是心甘情愿被金钱所奴役,不是奢侈浪费就是贪得无厌。看完《格列佛游记》之后,我们不能不审视自己,我们身上有没有这些顽疾劣根的影子。

  有一句话,我认为评论得很经典:以夸张渲染时代的生气,藉荒唐痛斥时代的弊端;在厌恨和悲观背后,应是一种苦涩的忧世情怀。

  没有想到在那些朴实得如同流水账的大白话游记中竟蕴含着这么深邃的内涵。

  《格列佛游记》是一本让你看了第一遍就像看第二遍甚至更多遍的书,看了《格列佛游记》我有了很大的收获。

  【四】:《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高一随笔)

  讲述人类与自然的故事我也曾看过,可是相比之下《鲁滨逊漂流记》更真实,更贴切。主人翁鲁滨逊并不是现实生活中的,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却很清晰,因为他都是用自己的双手做成的。鲁滨逊这个人物是世界文学中第一个资产阶级正面典型。他出生于一个有着幸福生活的中产阶层生活的家庭,原本他可以安乐地过完一生,可是从小便想遨游四海的念头促使他离开了家,展开了一段刺激的人与自然的生活。鲁滨逊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八年多的艰苦生活,他利用一艘破船上仅存的一点点人类文明所遗留下的生活资料向大自然展开顽强的斗争。其中,以安顿家园,造独木舟的情节可看出鲁滨逊善于发现和利用的特点。而拯救“星期五”,搭救船长,降伏敌人的事件,刻画了鲁滨逊坚韧不拔地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顽强精神,从而塑造了一个反映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精神面貌的形象。

  作者笛福曾这样点评鲁滨逊:形象为不安于现状,勇于行动,勇于追求,不畏艰险,按照现代文明的模式,开辟新天地的创造者。很多人都只想满足于现状,最好是不经过任何风波就过着幸福的生活,而他们却不知道没有经过大风大浪的人是经不过任何打击和挑战的。有些人虽经过了一番考验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可一旦东西失去了,他们就再也振作不起来了。因为他们怕再一次为遇到难解决的问题而大费周折。《谁动了我的奶酪》里的小老鼠咻咻和匆匆在失去了好不容易得到的奶酪后,并没有任何犹豫,马上穿上鞋子去开始自己新的寻找。

  这样,他们的心态和心境才会更平静和从容因为他们懂得去追求,所以他们的远方就在不远处。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在这次雅典奥运会上异军突起的菲尔普斯就是“勇于”的代表,年仅19岁,却在这次奥运游泳项目中已获得了5枚金牌,2枚铜牌,在参加的7个项目中一一获奖。虽然许多人在嘲笑他在奥运会前所跨下海口称:要一举多得7枚或以上金牌,破世界纪录。但大家有没有认真想过,他才19岁,一个只会为自己而活的年纪,他却勇于夸下海口,他虽没有破记录,但他的实力足以在2008年的奥运会上实现这个愿望。他也勇于实现,他成功的背后是无数个苦练游泳的日子。

  鲁滨逊也是一样的,如果他没有离开家,那么他的人生一定没有那么精彩,在他的眼中就只有金钱,和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他也就不会懂得用自己的双手去制造东西,去捍卫自己的家园,他勇于向世俗挑战:离家出走;他勇于和大自然斗争:在经过大浪后也没被淹没;他勇于行动:在荒岛上看见俘虏快被野人杀后吃掉,舍身去救他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他勇于追求:自己想要的事物挑战和磨练。我想:我们作为学生的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五】:《今天我是升旗手》读后感(高一随笔)

  梦想起航,不在于时间,只要你坚持不懈,不退缩,就一定会成功!《今天我是升旗手》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十大书目”之一,我最喜欢书中的主人公“肖晓”。今天就让我来讲一讲这本书中的故事和自己的亲身体会吧!

  肖晓出生在军人家庭,一个活力四射的少年,从小就崇拜英雄,而且想象力丰富,学习成绩优秀,热爱集体,热心助人。他心中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当一回学校里的升旗手,因为他觉得这是一项神圣而光荣的任务。也许这是很多同学的梦想,当然也包括我。但肖晓是怎么做的呢?!他一直朝着这个目标去努力,处处都严格要求自己,争取做一名合格升旗手。书中讲到,有一次学校领导看见他捡到了一笔巨款,并上交给了警察,就打算让他来做升旗手,但是,最后在升旗仪式上,又没有让他去,因为林茜茜获得了市里数学竞赛的第二名,所以就让林茜茜去当了升旗手。因为校长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很偏心,肖晓的心里非常难过,其实孩子的心灵是需要受到保护的,如果换作是我,也同样会很难过。因为他太期盼这个机会了。读到这里,我想肖晓肯定要嫉妒林茜茜,还要记恨这个言而无信的校长。但肖晓还是很快的调整好了自己的心情,并没有记恨林茜茜。他只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再一次证明自己的优秀,自己有能力当好一名优秀的升旗手。看来是我小看了肖晓的气量了!

  就在庄严的升旗仪式上,当林茜茜将国旗升上旗杆的一半时,突然晕倒了,国旗“嗖嗖”的往下掉。说时迟那时快,就在老师、同学、校长都不知所措的时候,肖晓健步如飞的冲出队伍,稳稳地接住了国旗。大家这才反应了过来,都忍不住齐声拍手叫好。因为这件事,学校老师一致同意了让肖晓当升旗手。其实,在那期间,他帮助尖子生林茜茜;和死党包郝、马驭一起智抓小偷;热心帮助“追星族”同桌祝小娜;还帮助了希望小学的“山娃”同学,并一起开展了“手拉手,献爱心”的活动。终于在在临近小学毕业时,他亲手升起了那一面鲜艳的五星红旗,也为自己在小学里第一次升上这面鲜艳的国旗五星红旗而骄傲!

  在这本书里,肖晓一直向着自己的梦想而努力,不计较、不妒忌、热爱集体、乐于助人,他的品格最终得到了老师的认可,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们也要有这样的精神,要有自己的目标,要以健康的心态去对待自己的失败,不要气馁,只要想着自己的梦想的方向去努力,虽然难免有失败和挫折,只要有信念,只要你坚持不懈,不退缩,就一定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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