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话题作文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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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偶像话题作文800字篇1

他,是人们绝望中的一点曙光,给人希望;他,是人们心寒时的一个罩子,予人温暖。他,在人们迷惑时组成了一盏明灯,照亮前方。

他是谁?他是我们心中的偶像。

“身残志不残”。这是邰丽华一生的写照。她没有被自身残疾所压倒,她仅靠看着老师比划的手语完成了一台感人至深的“千手观音”,她出色的表演赢得了世人的尊重。一个由于意外事故而被截肢的男孩,在绝望中时把邰丽华当作了偶像,得到了曙光,变成了以为用脚趾头弹钢琴的音乐家——刘伟。

他们的坚强告诉我们,要有钢铁般的意志,不要被生活中的困难所压倒,心中要存在着那点“光”,那个偶像。

“必经一番彻骨寒”。这是梅花的自述。有人把梅花当作了偶像,也许是他不与世俗争艳的纯洁;也许是他香自苦寒来的人生经历;也许是他在白茫茫的冬季中为世界献出一点红的人生价值,也许是……

我把梅花当作了偶像,因为他告诉我“不经一番寒彻骨,怎得梅花扑鼻香。”的人生道理,他勉励着我学习,鼓励着我进步。

“人生自古谁无死”,这是文天祥的诗句。在国难当头,文天祥选择了留在祖国。他放弃了国外的享乐,放弃了金钱,选择了责任,选择了国家。他在金钱的诱惑和危难中屹立着。“我要解决中国十三亿人口的粮食问题,”科学家院士袁隆平这样坚决地说。当美国邀请他去国外发展的时候,他毅然拒绝了。他过着和农民工一样的生活,尽管如此,他还是很快乐,因为他知道这是自己对国家的一种责任,是爱国的表现。

他们都可以作为我们中学生的偶像,当我们在学习中迷惑的时候,为我们照亮前方的路途,学会选择。

“偶像”,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他,或许是在你失败时鼓励着,或许是在你悲伤时的安慰者;或许是在你选择放弃时的面料者。但他们都是我们心中的那盏明灯,点亮了心灵,照亮了前方。

我的偶像话题作文800字篇2

1983年10月14日福建龙岩市上杭县诞生了一位著名的羽毛球运动员,他的叫林丹。身高在1.78左右,他的爱好是:踢足球、看电影、听歌、和朋友一齐聊天吃饭。他是用左手持拍,打法:拉吊突击,进攻遗失强,场上步法灵活、速度快,进攻的落点好。虽然林丹的性格不服输,但他的心态往往决定了他比赛的“成败”。主要战绩:2006年世锦赛男单冠军……

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各地风靡学电子琴。当时林丹正在上学前班,班里的同学几乎都被家长带着去学电子琴,林丹也不例外。林妈妈给他买了一台名叫卡西欧的电子琴,价值一两百块。可是这台电子琴并没有吸引住“小林丹“。只练了一星期,他就再也不肯练了。

9岁,在泪水中成长

1992年,9的林丹进入了福建省体校,来到了杭县600公里远的福州。在省体校的第一个学期,林丹是伴着泪水度过的。

林丹是在1992年冬天进的体校,一向怕冷的他十分不习惯宿舍生活。自从林爸爸、林妈妈把林丹送到福州后,林丹就开始哭,基本上一天哭一次。训练的时候,练着练着就开始哭。训练完了,回到宿舍,他经常独自发呆,不知不觉又开始哭了。之后,林丹开始给家里写信,一天写一封,主题基本上是:我想你们,爸爸、妈妈,你们快来看我。

之后林丹学会了换衣服、洗床单……他写信的次数越来越少,直到他适应了体校生活。

12岁,在部队经受洗礼

1995年,在全国青少年比赛中,林丹获得了男单的冠军,被解放军看中了。部队让他在部队试训10天。之后没有几天林丹就接到了解放军的录取通知,12岁的林丹就这样跨进了军队的大门,成了一位军人。

到了部队,部队为林丹发了许多装备,有凯胜的羽毛球拍,有服装等。领到装备的林丹十分高兴,因为在此之前他一向用木头做的球拍。

1997年,林丹随着解放军队到南日岛体验部队生活。在那里,他们这些羽毛球的选手每一天都要与官兵一齐出操、站岗、在太阳下站几十分钟……经过那一段时间的洗礼,林丹充分感受到了当军人的艰苦。

林丹说自我在球场上的那股霸气是与生俱来的。事实上,这股霸气是缘于他从小不服输的性格。这股不服输的劲头让林丹在无论多么苦,多么累的情景下不服输,从地方体校到军队,他的性格得到了更好的锤炼!

我的偶像话题作文800字篇3

偶像,这个词对于大家来说应该并不陌生吧!但是在我的心目中,偶像不再是周杰伦、蔡依林,也不是自己敬佩爱戴的名人,而是我身边的人。

她,以身作则,树立了一位姐姐的榜样;她,多才多艺,不论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她,知书达礼,经常在书的海洋里遨游……

姐姐,如同一位导师,指引我,帮助我找到人生的彼岸。姐姐诚实守信,从不擅自拿别人的东西。可是那一次,我禁不住诱惑,拿了同学的一本可爱的并且没有用过的笔记本,并写上了自己的名字。谁知,姐姐的一句质问竟让我面红耳赤。她的那一句“诚实是为人处事之本”我至今记忆犹新。从此,面对生活中一些小的诱惑,我不再如以往的那样愚昧无知,而是静静默念姐姐告诉我的那句话。

姐姐,犹如一只会唱歌的小鸟。像什么古典音乐、流行音乐、摇滚音乐都难不倒她。只要音乐前奏一想起,她早已准备就绪。她的歌声清脆悦耳、婉转动人,就像潮水般推动着我温暖的心房;又像甘泉流进心田,使每个人陶醉。虽然她的歌声比不上专业的歌手,但那纯洁、质朴的声音依然能打动人心。她从不忘歌词,只要她学过、唱过的歌,歌词一定不会忘。还记得有一次,我突然想唱唱童歌。但是我的脑袋瓜里却只有几首模模糊糊的歌名了。什么《种太阳》、《蜗牛和黄鹂鸟》、《小草》啦,具体的歌词都忘了。可姐姐竟然一次不漏还很有情调地清唱起来。这些童歌本该是我最熟悉的呀!可是我却……怎么样?我姐姐值得你钦佩吧!

姐姐,好似一本读不完的书。一有空,她就捧着书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即使有人无意间打搅了她,她也“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继续看她的书,连眼睛也不眨一下。有一次我在书上看到了一种自己从未见过的生物。百思不得其解的我于是去问我那刻苦的学习分子——姐姐。谁知,姐姐竟然滔滔不绝,把有关这种生物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生存地点等等都给我讲解了一遍。我目瞪口呆,没想到姐姐居然懂这么多!

姐姐,你是我的偶像、模范,学习的榜样;你的优点,时时鞭策着我,让我勇往直前;你卓尔不群、温柔敦厚、表里如一,让我推崇备至。偶像,就是那个你给予她崇高敬意的人。他们身上的闪光点,都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的偶像话题作文800字篇4

从小就有一位偶象深深地影响着我,她是我人生旅途的导航仪,让我不再迷失方向;她是照耀我前程的明灯,点亮我黑暗的道路。那就是我的妈妈。

我的妈妈与其他人的妈妈一样,都肩负着照顾子女生活和学习的重任,妈妈的容颜随着时光的流逝日渐失去往日的光彩,这都是因为她工作的辛劳。而她努力辛勤地工作都是为了她的孩子。

妈妈对我要求很严格。依稀记得我七岁那年暑假,我问妈妈要五元钱买零食,因为我的期末考试成绩在班上名列前茅,得到了妈妈的褒奖。我想,妈妈一定会答应我的要求的。于是我脚下像踏着一朵幸福的云,兴冲冲地去找妈妈,可妈妈却当场拒绝了我,我脚下那朵幸福的云一下子消失了。妈妈竟对我说:“你如果想要钱的话,可以凭自己的能力去赚取。”我疑惑不解地争辩道:“我这么小,怎么赚钱呢,更何况我是童工,没有人会请我的。”可我了解妈妈,她一向说到做到,任凭我怎样哭闹,她绝对不会轻易给我钱。这时,妈妈拿出一个蛇皮袋和两个一次性手套,说:“走,我陪你一起去赚。”那天,太阳炙烤着大地,室外温度已达39摄氏度,我和妈妈一路走向马路旁的垃圾桶旁,翻着苍蝇、蚊虫的家,把矿泉水瓶子一个个装进蛇皮袋中。翻了三个垃圾桶后,我大汗淋漓,身上还散发着一股恶臭,我打消了买零食的念头,向妈妈嚷着:“我不吃零食,我们回家吧!”妈妈头也不回地说:“既然你说了,那就要做到,任何事情都要靠自己的双手去实现。”那天下午,我多次提出放弃,但妈妈说什么也不同意。我知道我拗不过妈妈,只能硬着头皮上。我看到妈妈的衣服从干到湿、从湿到干,双手无数次地擦拭额头的汗水,却从不喊一声累!

那天下午,我与妈妈傍晚才到家。我拿着赚来的五元钱,感觉比千斤还重。是妈妈的言传身教,让我懂得了生活的不易,是妈妈的身体力行,让我明白了凡事要靠自己。那天下午,我在马路上所学到的,比我在学校里学到的还多。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凭自己的力量去完成。而教会我懂得这个道理的人就是我敬爱的妈妈。从那一刻开始,妈妈成了我终生学习的榜样!我的偶象,我的妈妈,我爱您!

我的偶像话题作文800字篇5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我崇敬的名人。这些名人,可能是伟人、专家、学者……当然,我也不例外。

我心中崇敬的名人,就是居里夫人。

在世界科学,居里夫人是一个永远不朽的名字。这位伟大的女科学家,她是一位在两个不一样学科领域、两次获得诺贝尔奖的着名科学家。作为杰出科学家,居里夫人有一般科学家所没有的社会影响。尤其因为是成功女性的先驱,她的典范激励了很多人。

科学不是为了个人荣誉,不是为了私利,而是为人类谋幸福。这是居里夫人和居里先生一贯遵循的原则。在发现镭后,为了使镭尽快地服务于人民,他们拒绝申请专利权,立即公开了提取镭的方法,即使那时他们自我的生活还很艰难。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为了救护伤员,居里夫人把X射线设备安装到汽车上,奔走于战场各处进行轮回医疗,挽救了大批受弹伤士兵的生命。在她刚开始从事放射性研究时,由于不了解射线对人体的破坏作用,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之后又长期在条件很差的环境里工作,致使有害物质严重危害了她的身体,得了恶性贫血病。就是在她生命垂危的时刻,她也没有因为一生的磨难和不幸遭遇,有过丝毫抱怨和遗憾。

在了解了居里夫人的光辉一生以后,我们从中得到的教益和启迪是深刻而广泛的。她让我们明白,人有多重价值,是需要多层开发的。有的人止于形,以售其貌;有的人止于勇,而呈其力;有的人止于心,而有其技;有的人达于理,而用其智。诸葛亮才智过人,气吞曹吴,却不披一甲,不佩一刃;_指挥百千万民众,在战火中打出一个新中国,却从不受军衔,不背一枪。她淡淡地生活,静静地思考,执着地攀登,直到智慧高峰之巅,自由地驾驭规律,而永保一种理性的美丽。

我崇敬居里夫人,崇敬她奉献的精神,坚强性格,百折不挠的意志,对社会的职责感……

这就是我崇拜的人——居里夫人。

我的偶像话题作文800字篇6

“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这句话便是形容曹操的。在许多人的眼中,曹操是一个奸臣,我要说他就是我的偶像,你们也许会大跌眼镜,现在我来说说我崇拜他的理由吧。

曹操儿时任性好玩,很多人认为他平庸无能,其实这只是表象,曹操胸怀大志,善于谋略,是匹“千里马”,只要有伯乐,他一定会成为“一代虎臣”。

二十岁时,曹操被任命为洛阳北部尉,他一到职,就严肃法纪,即使皇帝的宠臣违禁了,他都毫不留情,将他处死。曹操军令严明,自己的马践踏了老百姓的庄稼,他便依照法规,割发代首,他这种以身作则的精神令我钦佩不已。

东汉末年,军阀混战。董卓倒行逆施,专揽朝政。当各路诸侯纷纷作鸟兽散时,曹操孤身一人铤而走险,深入王宫刺杀董卓,却以失败告终。但他没有屈服,散尽家财,招募义兵继续讨伐董卓。曹操视死如归,他说:“人死了,就好比在夏夜吹着凉风睡着了一般。”这是何等的英雄气概!

在官渡一战中,袁绍拥有精兵十万,战马万匹,而曹操的兵力远逊于袁绍,但他善于听取别人的建议,扬长避短,偷袭乌巢,焚毁袁军的粮草,从而以少胜多,大获全胜。曹操清点袁绍的书信,得到自己部下勾结袁绍的信,他却一把火把这些信给烧了,他说:“当时袁绍强大,我自身都难保,何况众人呢!”这是何等的胸怀——真是“宰相肚里能撑船”啊!

曹操是一位用人大师,他唯才是举,文有荀彧、许攸等人,武有徐晃、张郃等人,为成就统一大业奠定了基础。曹操擒获关羽之后,没有杀他,好生款待,最后放他去找刘备,甚至赠他宝马,这已是世代传颂的美谈。

很多人认为曹操是奸臣,是因为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但是当时军阀割据,局势一片混乱,曹操这样做,是谋略之举。孙权曾经派使臣进谏曹操,要他取代汉朝自称大魏皇帝。曹操将孙权来书遍示内外群臣,说:“这是要把我放在火上烤啊!”曹操至死也没有废献帝自立,所以说他并不是人们所说的奸臣。

曹操不仅是伟大的军事家、政治家,还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你看他写的《观沧海》——“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真是文采飞扬啊!

正因为以上这些原因,所以曹操是我心中的偶像,他不是民间传说的奸雄,而是顶天立地的英雄,他是我所崇拜的人!

我的偶像话题作文800字篇7

偶像,不一定是万众瞩目的明星,不一定要有俊朗的面容,不一定要有蒸蒸日上的事业。他可以是芸芸众生中最普通的人。

他们,穿着老土的黄色服装,每天都要以十倍的努力才去换取仅以糊口的工资,但每天都无怨无悔,一直在为这座城市贡献出自己微小的力量。可就算是这样,他们却得不到任何的尊重,我也不例外,直到又一次……

那是一个寒风禀冽的冬天,我哆嗦地走在放学的路上,手中还拿着一袋面包,边走边吃。这时,眼前浮现出一位白领,他若无其事地把手中的塑料袋扔在地上,旁边的一位清洁工看了,放下手中的扫帚,疾步跑到白领面前,带有点命令的口气,说道:“请你把垃圾捡起来!”又来了,我厌恶地皱起眉头,面包已经吃完了,我也把塑料袋扔在地上,脚步慢了下来,准备看好戏。不出所料,白领瞪了他一眼,不耐烦地摆摆手:“去!要捡你自己捡!”清洁工说道:“你不给我捡起来,我就喊人了。然后让全福建人都知道,再传到你上司那,让你连西北风都喝不成!”白领依然是不屑地说到:“就你?你那嗓门就算是喊哑了,也不会有人来管你!谁靠近你呀,准会被你的臭味吓到!”清洁工不听,竟喊起来了,不一会,这里便从四面八方涌来了许多人。“大家快来看呀!白领扔垃圾了!”白领有点后悔了,从包里拿出一叠百元大钞,交到清洁工手上,“大哥,行行好,别叫了!”清洁工竟“不识务”地把手一翻,钞票一下去“哗哗”地掉地上了,“拿走你的钱!钱在我这不是万能的。就算有一天我饿死了,也不会收你的‘贿赂’!好啊,你要是不想被炒鱿鱼,就把垃圾捡起来!”“说得好!”“有志气!”人群中传来了一阵喝彩。白领在声音中,面红耳赤地捡起了垃圾。清洁工这才说:“好了好了,大家都散了吧!没事了!”说完,他便捡起扫帚,又去干活了。

我看了。尴尬地捡起我扔在地上的塑料袋。我想,那些钱是每一个清洁工好几个月的工资,但他却不像其他人一样,而是那么敬业奉献,这种品质,难道不值得我敬佩吗?想到这,我早已打心里敬佩他,以他为我的偶像。

那位清洁工,我的偶像,无时无刻推动着我人生的道路上大步前进。

我的偶像话题作文800字篇8

每个人都会有自我的偶像,无论是古代名人还是歌星、影星、球星,亦或是现代名人,他们都有值得我们学习、欣赏的地方,而我的偶像就是我们国家的“两弹元勋”——邓稼先。

在1964年10月,浩瀚的戈壁滩上空升起了一团蘑菇云,这是我国第一颗爆炸成功的原子弹,两年之后,第一颗氢弹又放出炫目的光芒。

中国能在这样短的时间和那么艰苦的环境里研制成“两弹一星”,让中国从此屹立在世界的东方,让中国挺起了坚强的民族脊梁,正是因为有一批勇于奉献的知识分子。邓稼先正是他们中的一员,在美国普渡大学读书时,他仅用一年多的时间就获得了博士学位!有人劝他留在美国,但邓稼先婉言谢绝了。1950年10月,他怀着一颗报效祖国的赤子之心,放弃了优越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回到了当时一穷二白的祖国。开设了中国原子核物理理论研究工作的崭新局面。他为了工作废寝忘食;为了工作舍弃小家;为了工作不顾个人安危。正是因为长时间接触辐射,积劳成疾,于1986年7月29日,因癌症不幸逝世,享年62岁。

邓稼先逝世后他的母校曾提出为他建立一座雕塑,但却被他的妻子婉言谢绝了,她认为邓稼先为祖国做出的贡献不仅仅是他自我的功劳,更是许多的年轻工作者不畏艰难前仆后继的成果。

邓稼先为了祖国的崛起放弃了美国优越的生活条件,毅然决然的回到了祖国,为中国的“两弹”发展,甘当一块铺路石。在那个祖国最需要人才的时候,一大批科学家和邓稼先一样放弃了国外优越的条件,毅然回到了祖国。不像此刻有些人,认为国内的条件不如国外的好,国内的教育和发达国家相比有差距,去国外学习,但学成后在祖国需要他们的时候却不肯回来。.+像此刻我们很多年轻人崇拜的影视明星,有些人认为自我拍了几部受欢迎的影视作品,就居功自傲,甚至改变了自我的国籍。

所以我们要学习邓稼先爱国、敬业,刻苦创新,勇于钻研,艰苦朴素、不居功自傲的精神。要努力学习,为祖国的发展,贡献自我的一份力量。

我的偶像话题作文800字篇9

席慕蓉说:“生命是一条奔流不息的河流,而我门都是那个过河的人。”我说生命亦是一艘没有航标的船,方向迷离,却总有那一抹亮光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带给我们正能量——这就是偶像。

他曾经是在淡红的血色中金刀怒目,执戈立马的英雄,但他至今仍是为人们心灵疗伤的医生。鲁迅,我敬佩他的伟大,面对奄奄一息却依旧泰然自若的旧中国,他果断弃医从文,执起轻柔笔墨潇洒一挥,重重击痛官僚主义、封建势力;新文化运动,他用笔划开人们固执的思想将民主、科学充溢在人们的心灵,他没有想过自己的利益吗?是什么让他那么果断的坚持?是他的爱国心,是顾不得思量个人利益的宏图大志!他便是我的偶像,他曾说他不原谅,不原谅敌人,不原谅不奋起反抗的国民,也不原谅没有完成使命的自己。这一刻,诠释了一个作家伟大不朽的功绩!

这就是偶像,充满爱国之志,充满正能量的作家,他的药仍在疗救国民人性的弱点。

来不及思量,就一跃而入,冰冷、漆黑、缺氧,那是长江之下最牵动人心的地方,别紧张,有我在轻声的安抚,稳住轻浮的仓船。宫东,我敬佩他的担当。随着“东方之星”客轮失事,人们的心也牢牢被揪起。他,我的偶像,第一个纵入海中,展开救援,面对境况危险的朱红美老人,他安抚说:“奶奶别怕,您的孙子来救你了。”这对一个生命危急的人来说是多大的安慰啊!面对深入水中的年轻人陈书涵,他果断将自己的装备给了陈书涵,自己却陷入困境,出水时因缺氧鼻孔流血。他没有考虑过自己的生命安全吗?不,他的担当使他不畏艰难。

这就是我的偶像,用肩膀挑起担当,人们夸你帅,不仅仅指的是面庞。

当郭敬明充满贪婪、早恋,消极的作品发行时;当韩寒“巴金文采不好”的言论风生水起时;当干露露们唯财势举;郭美美们哗众炫富时,我们还应该因为他们表面的光辉而以他们为偶像吗?不,真正的偶像是内心的无私与正能量。

世界上有两种东西,我们对他的思考越深沉持久,他们所带来愈来愈重的影响和光芒就会充溢我们的心灵,这就是繁星密布的苍穹和我们心中的道德律,我的偶像吧便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

这就是我的偶像,古今往来所带给我正能量的人!

我的偶像话题作文800字篇10

要说起我的偶像,非梅子涵莫属。

梅子涵是一位儿童文学作家。他的作品独具一格,富有特色,让我敬佩。

梅子涵的文笔很亲切。在他的代表作《儿子哥们》中,他刻画出十分传神的细节,主人公曹迪民可笑、天真、傻傻的形象跃然纸上。梅子涵与曹迪民并不是父子关系,只是他们的交往像父子一样,又像哥们一样。所以,他亲切地称曹迪民为先生。梅子涵在文中是这么解释的:“我这么干,其实也不是为了要表示尊重他,一个小学生,即使尊重他,也不一定非要称他先生的,不称他先生同样可以尊重,如果一定要称先生才算是尊重,那么在小学里就到处都是先生了……我主要是感到叫这家伙先生挺有趣的!”

梅子涵的文笔很活泼。他很会观察,对于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有意义的、有意思的事情,会快速记录下来。在他的作品中,细节描写非常突出。例如,在《戴小桥全传》里有这么一段:“其实爸爸的头发根本就不是长不长的问题,而是本来就没有多少头发……每一次在马路上走路,只要风一吹,爸爸就肯定要赶紧用手按住头发,看样子,爸爸是很害怕风的。”

最让我崇拜的是梅子涵的啰嗦。说到这儿,你们可能会很惊奇。啰嗦,不是语文老师严厉打击的吗?别急,梅子涵的作品出众就出众在这儿。他的啰嗦总让人觉得“急”,但不会感到“烦”。他会在故事情节前啰哩啰嗦地长篇大论一大通,这里面大有文章。先吊吊读者的胃口,多啰嗦几句,让你越来越想知道这描写的是什么。可你越急,他啰嗦的越长,然后在你快被他的啰嗦弄晕时,他话锋一转,你马上就被故事吸引住了。当你读完后,回过头来一想,这啰嗦还挺有意思的,忍不住再读一遍。原来,啰嗦也会变得如此有魅力。这才是他的高明之处。大家不妨看看,他的作品像不像绕口令:“我之所以认识曹迪民,是因为我认识曹迪民的爸爸,曹迪民的爸爸认识我。我认识他的爸爸,结果我就认识他了,他也就认识我了。就像他的爸爸认识我,结果我的女儿梅思繁就认识他的爸爸了,他的爸爸也认识我的女儿梅思繁了。他爸爸跟我是大学同学。后来毕业了,我们成了大学老师。我们成了同一所大学的老师,我们就成了同一所大学的同事。”

梅子涵的作品这么富有特点,作为爱看书、爱写作的我,怎能不崇拜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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