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作文六百字

|新华

书作文六百字篇1

我爱读书,因为书能给予我丰富的知识;我爱读书,因为书能陶冶我的情操;我爱读书,因为书能告诉我做人的道理;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使我健康成长!书中自有黄金屋,它为我们传诵经典,它为我们传播书香,它为我们传承华夏文明的知识瑰宝!

小时侯,我就特别爱听妈妈讲故事。我坐在椅子上,望向天花板,静静地听着,深深地陶醉于童话的世界。书仿佛是一首绵长的歌,那跳动的音符安抚着我幼小的心灵。

上学时,我被称为“小书虫”。每当课余时间,我就伴随着同学们的欢声笑语,一个人坐在窗台边,让一米暖暖的阳光洒在我的书上,陪我一起享受这美好而又短暂的时光。书仿佛是一根魔法棒,那神奇的魔力充实了我空虚的大脑。

记得有一次,我去参加作文大赛,在去比赛的路上,我还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着。走着走着,我偏离了正常的轨道,一不留神儿,来了个倒栽葱,疼得我嗷嗷直叫,不知情的人听到了,还以为是在杀猪呢!我摔得鼻青脸肿,四脚朝天。可我疼是疼,却还在笑。因为我把书捧在怀里,没使它受伤,这可让我高兴好半天呢!

比赛时,我有一个知识题没答完整,因为有一个字我不会写,使我整个题都得不到分,眼看胜利在望,却因为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卒”,让我人仰马翻,败的一塌糊涂,这可不值当呢!我心急如焚。就在此时,笔尖的一缕墨香,让我猛然想起,曾经读过的一本书中,出现过这个字,我豁然开朗,写下了正确答案。没想到这一个字使我获奖了呢!而我的良师益友——书籍,可真是功不可没呢!

难忘我与书籍共同成长的日子;难忘那字里行间散发出的一缕幽香;难忘那动情神话里的育人道理;难忘那鸟语花香的书籍世界!让书籍在我们的心里撒下美好的种子,等来年春暖花开,闻那一缕书香……

书作文六百字篇2

小时候,妈妈让我背古诗,我总是很讨厌。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发现古诗的意境很美,春、夏、秋、冬总有应景的古诗让我陶醉。

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散文,散文里总包含着种.种美妙的语言,我虽没有去过北极,但文中那片片带着优美语言的雪花,让我感受着北极的美;虽然我没去过黄山,但那一句句优美、动听的描述,却让我犹如亲临了黄山。

散文词句优美,但总是在描述,没有一波三折、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而小说恰恰弥补了这一点,所以,小说也是我的最爱。

比如像校园里发生的故事类的小说,我总是沉迷于其中,书中那些与同龄的角色,有时我会把自己也掺和了进去,似乎我也变成了书中的一员。

《草房子》里那些生动有趣的故事让我捧腹,活泼泼的一个个故事吸引着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真挚感人的《狼王梦》,让我深深地感受着母爱的伟大,还有狼生活的残酷。在《老鼠看下棋》这部书里,我在穿于童话之间,学到不少知识,《我们的土壤妈妈》里让我感受无比幽默的同时,又了解了许许多多的地理知识。

看书,一直是我的最爱,每天晚上写完作业,我都要看上好一会儿书,才能睡觉。特别是今年的暑假,我时常会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看书,就会过去大半天,而我觉得,像是只过了个把小时。

书,总让我沉于其中,犹如巧克力般香甜,红烧肉般诱人,看得津津有味。所以,我总是会控制不住自己去看书,书,似乎有种神奇的东西,总是让我牵肠挂肚。书,伴我成长,是我生活中最要好的`朋友,我非常喜欢书——这一个童年伴侣。

书作文六百字篇3

“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几百年前那双傲慢的靴子仍在高力士羞愤无比的手中.你,却傲然离开.李白,那样一个狂放不羁,气吐山河的人物.我愿用我眼来读你,读出你的气魄,读出你的失落.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少时的你,有着“大济苍生”的理想.希望这一腔热血能用在江山社稷上.可惜,长安的受挫使你报国无门.这样沉重的打击令你无限忧伤,使你面对美酒佳肴也无心享用.但,你并没有一直悲伤下去.坚强乐观的你依旧要奋斗下去.勇往直前,不畏艰难才是属于你人生的主旋律.我读出了你的理想.

人生在世不如意,明朝散发弄扁舟.

报国无门的你选择了隐居,尽观江山美景不也是一件令人神往的事吗.至于满地的难民与伤民,祖国的岌岌可危,便交由杜二去吟诵吧!更加佯狂的你便从此浪迹江湖,云游四海,去享人间之乐了.然而又有谁会明白,狂放的你,也有一颗忧伤而寂寞的心.我读出了你的忧伤.

且就洞庭赎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

酒,几乎成为了你生命的全部.无肉可以,无酒不行.为何酒拥有如此大的魔力?莫非只是自己钟爱那樽中的月影,引起你回回的深思.思,思故乡,往事,还是那早已摇晃不定的长安.或许还是放不下祖国吧,只有那几杯甘醇才能让你忘记悲伤.我读出了你的爱国心.

书作文六百字篇4

夜久语声绝,留得一人为书醉。——题记

我有一泓清露甘甜,浇灌在童稚,我有一壶暖茶醇香,香飘在少年;我有一盅美酒绵长,微醉在今朝。书路漫漫远兮,吾将上下求索。守望书香,情意深醉。

犹记那年,书声琅琅,与窗外溪声和伴。平平仄仄,稚语童音,叩开了新春书韵之门。点点嫩芽被书声唤起,初绿露头,如一位少女莞尔一笑,清纯年华皆无色,只留书香相伴。从那时,守望书香的梦便悄然生根于心。

有人说,书香是一次从童稚起航的旅行,带你去穿越古今,去周游世界,去赶赴一场前世未了的约定。我穿梭其中,品味世间万物,古今中外,奇人异事。唐贤今人诗赋豪情,着笔誊抄;往圣鸿儒绝学遗风,掩卷凝虑。奢华或淡雅词句流于笔尖,跃然纸上,落笔生花,一笔一世界,世事皆精彩。书香满溢,心随书动,满事书香,撷一梦清花,伴月夜书情,寻觅守望中的幸福。

多想遨游书海,去在俊逸典雅的唐诗宋词中倘佯,在妩媚风骚的楚词诗赋,深刻厚重的明清小说,中外名著中一醉方休。与李白同高歌“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与李煜共叹“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的忧伤;尽情感叹项羽与他一生挚爱结束“凤凰涅槃”的惋惜。书香中漫步,收割着摇曳叹息的闲愁,也滋长着妙不可言的闲情。

梦思,梦归,梦醉,梦醒,书香一生守望,夜阑风清,低眉间书情流动。

如今,日子繁扰纷琐,日落西山,人影散乱,满书页的薄暮夕阳。我仍爱沉醉书香,无所谓世间纷扰,只留得初心不变,沉醉书中,守望一生。

繁花霓虹,灯红酒绿,世间太乱。留得一缕书香,梦醒间,醉于书,情如初,在花开间去守望书香的安宁。

书作文六百字篇5

 

一场空前的浩劫,让不足一岁的蓝蓝被奶奶接到乡下。和奶奶、稻虎哥快乐地生活在枫林渡,虽然很贫苦,但一家人很幸福。

蓝蓝是稻虎哥的小尾巴。她和稻虎哥一起驾着小船到河上去打鱼,她和稻虎哥一起枕在枫河边的草滩上,仰头听云雀叫,她和稻虎哥一起偷偷去看戏……每天晚上她都可以和相依为命的奶奶睡一张床,在奶奶的故事、趣事中甜甜睡去。

蓝蓝十岁那年,奶奶为了孙女更好的成长,就和蓝蓝被妈妈接回了城里,住进了外婆家的市长小院,和陌生的妈妈、外婆、弟弟童童开启了新的生活。

这里拥有优越富足的生活,可是蓝蓝心中却十分惶恐。温柔热情的妈妈,和蔼可亲的外婆,可爱乖巧的童童,这也并不能让蓝蓝停止对枫林渡的思念。蓝蓝也变得越来越不快活。虽然她不喜欢弹琴,可是为了妈妈,她委屈自己,努力尝试;虽然她喜欢大杂院的孩子,可是为了妈妈,她只能远离他们,偶尔偷偷带他们到家玩儿一会儿,也要小心翼翼,尽量不露痕迹;尽管在枫林渡,她和奶奶形影不离,可是只要妈妈在家,她就不再这样了。

这个枫林渡从来没有心眼、单纯得要命的小姑娘,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学会了察言观色,自从进了城,她原本灿烂的笑容越来越少,失去了心灵自由的她活的太累了!

直到有一天,蓝蓝再也受不了了。还是选择离开城里的那个优越环境的家,回到那个能给她快乐的枫林渡。

书作文六百字篇6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三部曲”的第二部。1866年,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从美国内布拉斯加州的一次关于劣质土地的科学考察活动归来,而在此期间发生了在全世界闹得沸沸扬扬的斯哥提亚号事件。阿龙纳斯教授接到美国海军部的邀请,加入“林肯号”的远征,驱逐令人不安的海洋怪物。在捕捉过程中,他与仆人及驱逐舰上的一名捕鲸手,都成了“怪物”的俘虏!

原来他们追捕的“怪物”是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水艇。为守住秘密,尼摩船长表示他们在船上“完全自由”,但永远不会释放他们。阿龙纳斯虽为失去自由而心有不甘,但奇妙的海底国度深深吸引了他。他们三人在尼摩船长邀请下参观了他亲自设计建造的“鹦鹉螺”号。

之后,教授一行人跟着潜水艇,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海、印度海、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南极,一路领略着光怪陆离的海底景象和形形色色的海洋生物。然而,他们在海底环球探险时,也屡屡陷入险境。譬如在巴布亚新几内亚船只搁浅、遇到土著人围攻、在印度洋的采珠场与鲨鱼搏斗、在南极遇冰山封路、在大西洋被章鱼袭击等。在此期间,阿龙纳斯也发现了神秘的尼摩船长实际上仍与大陆保持联系。十个月后,“鹦鹉螺”号潜艇在挪威西海岸遇上了大漩涡,教授三个人终于在极其险恶的情况下侥幸逃脱。回到陆地后的阿龙纳斯教授选择把这件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凡尔纳在小说中塑造了尼摩船长这个反对沙皇专制统治的高大形象,赋予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反殖民压迫也成了小说的重要主题。

书作文六百字篇7

书,是我们每个人的伴侣,我们从小到大就没有离开过书。我们不但可以从书中得到所需的知识,而且培养了我们自己多方面的能力。刘向曾经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就是书像药一样,喜欢读书,读好书,可以从中得到知识、获取营养,让我们变得更聪明。所以,读书成了我的第一乐事。

文学泰斗也对读书产生了一致的想法——苏联作家高尔基指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英国戏剧家莎士比亚也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人们也认识到读书学习的积极作用。每次我回家写完作业后便于同伴们疯狂地玩耍,从不懂安心坐在书桌旁读书。在我三年级时,我才知道了自己的错误,不再是像以前大喊大叫,而是静下心来慢慢体会书中所带来的乐趣。小时,我在《一千零一夜》中认识了邪恶的四十大盗与善良的阿里巴巴,在《安徒生童话》中看到了愚蠢至极的皇帝,还在《三字经》与《弟子规》中学到做人常识与道理。长大了,哪些启蒙读物已无法让我满足,便开始探究世界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阴》,感受到海伦对生命的渴望与顽强毅力;《从钢铁是怎么炼成的》,又体会到保尔·柯察金钢铁般的意志;让我感悟最深的还是鲁迅老先生的《朝花夕拾》,通过诗篇文字的阅读,鲁迅先生对黑暗的憎恨,对弱小者的同情,淋漓尽致地展现在我们的眼前,是我对被称“民族魂”的鲁迅先生感到无比敬佩……就这样,我坚持到了今天,成了最乐之事,无论如何,我都会继续读下去,陶醉于浓浓书香。

书籍像朋友,又像老师,走进你自己的心中,开展深切的交流。每当我想到那些文章,名著时,我便又陶醉其中,独享其乐。是啊,又有谁不向往那诗情画意的生活呢?

书作文六百字篇8

 

年仅17岁的哈利就要和德思礼夫妇告别了,他刚和凤凰社的人离开房子。便被伏地魔和他的食死徒追杀。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他的好友罗恩家,参加了罗恩的哥哥比尔的婚礼,但是在婚礼进行的时候,又被食死徒追杀。

他和罗恩以及赫敏幻影移形到了托腾汉宫路,干掉了两个食死徒,再到了格里莫广场12号。定下计划去魔法部找多洛雷斯.乌姆里奇寻找魂器(继承了某人一部分灵魂的物品)--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却因哈利的一丝闪失,再也不能回格里莫广场了。

于是,他们来到了举行魁地奇赛的那片树林,又用歌德里克.格兰芬多的宝剑,摧毁了挂坠盒。单因为哈利说出了中了恶咒的“伏地魔”的三个字,被抓到了伏地魔的新根据地--马尔福庄园。凭借他们的聪明才智,逃到了比亚芙蓉的新家—贝克小屋。他们冒充贝拉特里克斯.莱斯特兰奇到她的金库中取出了伏地魔的另一个魂器—赫尔加.赫奇帕奇的金杯。为此,他们不得不丢掉了格兰芬多的宝剑。

霍格沃茨的战役打响了,人们抵抗着来势汹汹的伏地魔军队。哈利用食死徒克拉布燃起的不灭之火摧毁了海莲娜.拉文克劳偷走的魂器--冠冕。哈利波特亲眼见证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死,并了解了他的身世。

哈利去寻找伏地魔,打算让伏地魔杀死他。可是伏地魔却不知道它的一部分灵魂附在哈利身上,伏地魔亲手结果了他自己的最后一部分灵魂。哈利在伏地魔去战斗时,披上隐形衣溜走了。他的好友纳威用宝剑杀死了伏地魔的最后一部分灵魂。正在伏地魔要干掉罗恩的妈妈时,哈利保护了罗恩的妈妈不受伤害,自己与伏地魔一对一战斗。最重伏地魔的杀戮咒反弹回去,伏地魔自己终结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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