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外国随笔_培根随笔集好看的

|小龙

  随笔的主旨是写情见性,经常阅读随笔文章,会使你察觉世俗风情、感悟人生道理,那么大家看过什么优秀的随笔呢,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培根随笔集,欢迎大家欣赏!

  培根随笔集(一)

  论死亡

  成人之怕死犹如儿童之害怕黑暗;儿童由于听到了太多的恐怖故事而加重了这种感觉,成人对于死亡的恐惧也是如此。当然,冷静地对待死亡,视之为罪的人生和通往另一世界的去路,这是一种虔诚的合乎宗教的想法;而恐惧死亡,视之为我们向自然交纳的贡物,则是一种愚弱之见。

  不过在宗教的沉思中不免也混杂有虚妄和迷信。在一些修道士的苦行录中你可以读到这样的文字:一个人应当思恃考量,一指被压,痛苦难当;全身溃散,无知无觉。事实上死亡多少次也不会比一指受压之剧痛来得强烈:因为人体最生死攸关的器官并不是最敏于感受的器官。所以,以智者和普通人资格说话的古人塞涅卡所言极是:“伴随死亡的五官之痛,比死亡本身更骇人。”因病痛而带来的呻吟与痉挛,惨白和扭曲的面孔,亲友的号啕,丧葬的肃穆与阴森,这一切与死亡本身无关的东西把死亡的过程衬托得十分恐怖。

  值得注意的是,人心内的各种感情,无论多么薄弱,没有一种是不能克服对死亡的恐惧的;既然人身旁有这样多能够战胜死亡的随从,可见死亡并不算是那么可怕的敌人:同仇敌忾之心能压倒死亡、爱恋之心能够蔑视死亡、荣誉之心会使人献身死亡、哀痛之心能使人扑向死亡,就连恐怖之心也能使人预期死亡……不仅如此,我们在书中还读到,在奥托大帝仗剑自杀后,他的许多臣仆在巨大的哀伤(这种最脆弱的感情)驱使下纷纷与他共赴黄泉,他们的殉身完全是出于对其君王的同情和忠心。

  而且塞涅卡还说:“厌倦和无聊也会使人自杀,乏味和空虚也会让人对死亡感到漠然。”即便是一个人既不勇敢也不凄惨,然而永无休止的单调劳作也会让他轻生。同样我们还会看到,死亡根本无法征服伟大的灵魂,英雄人物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仍保持着无畏无惧、安详从容的本色。奥古斯都大帝弥留之际仍在赞颂其皇后:“永别了,里维亚,勿忘我俩婚后的那段美好时光。”提比留斯至死仍然在掩饰自己的病情,如历史学家塔西佗所言:“提比留斯身体日渐衰朽,但是其思维却敏捷如初。”维斯帕临死时还在说着笑话,他坐在一个凳子上说:“我这是在要变成神仙吗?”加尔巴从容地对刺客们说:“假如这对罗马人民有利,那你们就砍罢!”随后他就勇敢地迎着屠刀上去了。

  塞纳留斯临死前还惦记着自己的工作:“还有什么需要我来办的,快点拿来。”此类事情不胜枚举。而那些斯多哥学派的哲学家们把死亡价值抬得太高了,并且因为他们对于死准备过甚,遂使死在人看起来更为可怕。而朱维诺则说得非常好:“生命的终结也算是大自然赐给我们人类的恩惠。”

  死与生同属自然;死之正常犹如生之天然。只不过在孩童看来,出生入死都很痛苦。而在某种热烈的行动中死去的人就跟鏖战正酣的勇士一样,他们是不会感觉到痛楚的;所以意志坚定的心灵不会畏惧死亡之一瞬。人生最美好的挽歌莫过于在一个人为其高尚的价值目标奋斗后坦然赴死:“主啊,现在请你让你的仆人离去。”

  另外,死亡还有一个附带的作用,它打开了名誉之门,熄灭了嫉妒之心:“生前为人所嫉恨者,死后将受到人类的赞扬。”

  培根随笔集(二)

  论宗教信仰的一致

  宗教信仰维系着人类社会。宗教信仰的一致对于人类社会来说会是一件幸事。对于异教徒来说,他们从来不会为信仰和见解的不同而陷于纷争。原因可能就在于,他们的宗教虽有仪式典礼,但是却缺乏逻辑一贯的信仰吧。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教长大都是以诸神为崇拜对象的浪漫诗人,这就不难理解他们信奉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宗教了。而我们的上帝却是一位“好嫉妒的神”,对他的信仰和崇奉绝不允许有混杂,不允许信众奉祀异教的神灵。有鉴于此,我们需要在这里就教会统一问题进行一番讨论,谈一谈究竟如何才能使信仰保持一致,信仰统一的界限和方法如何。

  保持信仰一致(这是追随上帝之外的另一个目标),其意义有两点:一是对教会内的会众而言,一是对教会外的普通人而言。对于公众而言,异教与异教徒是对圣灵的玷污,甚至比伤风败俗还要坏。正如在正常的人体内,肉体上的创伤或关节的分裂有时比体液受到杂物侵蚀还要坏。所以,再没有比散布对于信仰的各种不同见解更足以导致宗教分裂的了。这种情形就好比有人在说:“看呀,基督在旷野之中!”而又有一些人在说:“看呀,基督在密室之内!”也就是说,有人在异端集会的地方寻找基督,而又有人在教堂之内寻找基督,我们究竟该追随谁呢?在这种情况下,恐怕我们最好听从基督的教诲:“不要出去!”那外邦人的宗师圣保罗(他的使命使他对于教外人士特别关注)曾说:“如果一个异教徒听到你们在教会中仍各说各话,他岂不会认为这里是一群疯子?”而那些无神论者或异教徒若听到教会之中有如此多的矛盾冲突,教徒的意见比异教徒的意见也好不了多少,那他们就更要远离圣殿,而“坐到亵渎者席位之上”了。曾有一位讽刺大师虚拟了一套丛书,其中有一本名叫“异教徒的摩尔舞”。在谈论如此重大的问题时以此为例,也许有点不够恭敬。不过它把那异端攻讦者那种可笑的嘴脸刻画得很好,用到这里可能还挺贴切。

  信仰的一致会促进教内和平。而和平就是幸福,和平树立信仰,和平培养博爱。教会的和平可升华成人们内心的和平。这样,教徒就可以把以前用于写争论文章的精力转移到撰写信仰和修行的反思文章上了。

  关于信仰一致的界限,这个界限非常重要。目前似乎有两个极端。在某些狂热派看来,任何的调和与妥协都是可憎的。正如《旧约》中所说:“和平吗?耶户?——和平与你有什么关系?站到我身后去!”这一派人关心的不是和平,而是拉帮结派。与此相反,某些老底嘉派一味追求妥协折中,好像他们能够在上帝与人类之间作出公断似的。这两种极端都是应当避免的。而如果能够用下述两条相反相成的箴言相互印证,来对救世主亲自订下的基督盟约进行解释的话,前边讲到的这两个极端或许就可以避免。这两句箴言是:“凡是不帮助我们的,就是反对我们的。凡是不反对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也就是说,要区分哪些是与信仰有关的原则问题,而哪些又属于仅仅与见解、礼仪或概念分歧有关的枝节问题。这种区分看来是一件小事,但是如果做到了,就可以少一些党派之争,会让拥护教会的人更多一些。

  关于这个话题,笔者在这里只能提供以上这点小小的忠告。大家应该当心,不要以以下两种争论分裂上帝的教会。有一种争论的论点分歧本来并不大,只是由于争论的态度激发了矛盾。基督教的一位早期作家曾经这样说过:“基督的衣服是天衣无缝的,但是教会的衣服却有五颜六色。”不过他随即又说:“就让这衣服有不同的颜色吧,不过不要将其撕裂。”所以说,一致和整齐划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另一种争论本来是关于实质问题的,但是越争到后来就越陷入诡辩,以至于整个争论变得技巧有余而内容不足。一个有学问的人经常会遇到一些无知浅学之辈提出某种肤浅的异议。他理解他们想说什么,也知道他们的意思在实质上和他在哪里开始产生分歧,在哪里其实是完全一致的,但是这些人却会由于误解和浅见而毫无意义地对他进行攻击。人与人之间尚且由于见识的差别而产生这样的无谓争吵,那么我们完全可以推断:全知全能的上帝如此地洞察我们的心思,难道他还不能超越世俗的纷争,而给我们各方的意见以合理的判别?有关这样的争论,圣保罗在对提摩太的告诫中已有论述:“不要滥用新奇时尚的名词,制造似是而非的学问。”世人经常爱制造一些子虚乌有的奇谈怪说,不是让意义支配辞藻,而是让辞藻支配意义。另外,信仰的一致,还有两种虚假的情况:一种是以盲从的愚昧为基础,因为在蒙昧之中,形形色色的宗教派别均可混为一谈。另一种是靠杂糅互相矛盾的观念和理论而拼凑出的一致。结果让真理与谬误并处一室,就跟尼布甲尼撒王所梦到的铜像一样,金灿灿的盔甲和灰蒙蒙的泥土貌似一体,实则各异。

  我们要注意,不要在实现信仰一致时损害人类之间的博爱和社会的基本准则。基督徒手中有两把利剑——即精神之剑和世俗之剑。这两柄剑应该各有其用。但是,我们一定不要操起第三把剑——即穆罕默德之剑。换句话说,即不可用武力、流血和屠杀来强制地推行宗教的信仰。除非遇到公然的蛊惑煽动、阴谋叛乱的情况,或者是用宗教活动来反对国家的情况。对后边这种情况的姑息无异于用纪录神的旨意的第一块法板去猛砸同样是记录神的旨意的第二块法板。我们不能以为凡世人皆为基督徒,而忘记了他们还是人。罗马诗人卢克莱修在读到阿加门农王以亲生女儿向女神献祭的故事时,他曾感叹道:

  “宗教居然能让人犯下如此的罪恶!”

  不过,如果他还看到法兰西1572年8月23日圣巴托罗缪节之夜的异教徒大屠杀,以及1605年11月5日信徒福克斯谋杀英王和议员的阴谋,那他就会更有理由发出这种感叹,更会加倍地反对宗教,主张无神论了!所以那柄尘世之剑,在为了宗教信仰问题而挥舞时,需要极端的审慎。而如果再把宗教之剑一同交给庸众去操持,后果就更荒谬可怕了。还是把这种事情留给魔鬼和那些“再洗礼派”的狂热分子吧!当魔鬼撒旦说“我要升临天堂与上帝等价平身”时,这是对上帝十足的亵渎,但是如果让上帝人格化并且说,“我要降临人间与魔鬼一样行走”,那就更是彻头彻尾的渎神之举了!但是,如果宗教伟业堕落到了谋杀君王、屠宰人民、颠覆国家和政府的时候,这种行为就无异于是把象征圣灵的鸽子变成象征邪恶的兀鹰和乌鸦,就是在基督的大船上扯起海盗和凶徒的旗幡。所以,教会要凭借其教义和命令,君王要凭借其君权之威力,学者则要凭借其诱导之力量,将一切恶行和邪说统统送下永劫不复的地狱中!

  在有关宗教的劝谕中,首先应该记住使徒圣雅各的箴言:“世人的愤怒并不能体现上帝的正义!”还有一位先哲也曾说过同样坦诚的话语:“凡压迫他人良心或劝人压迫他人良心的人,多半怀有自己的私利!”这句话也很值得我们深思啊!

  培根随笔集(三)

  论复仇

  复仇是一种出于人之本性的裁决。而人类的天性越是向着它,法律就越应当铲除它。因为第一个犯下罪恶的人不过是触犯了法律,而针对这一罪恶的报复却使法律失去了效用。毫无疑问,复仇行动使复仇者与其仇人得以持平,但是如果他能宽大为怀,那他就比他的仇人高出一等了;因为原谅仇敌乃君王之气度。

  正如所罗门所言:“有仇不报乃宽恕者之荣耀。”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并且是追不回来了,现在和将来的事情已经够我们忙的了,所以那些对过去的事情耿耿于怀的人简直是在枉费心力。世界上并没有为了作恶而作恶的人,有人作恶是为了要为自己取得利益、乐趣或荣誉。所以,为什么我要因为某人爱自己胜过爱别人而生气呢?而且,就算有人因为生性邪恶而作了恶,那又怎么样呢?这不过像荆棘一样——荆棘刺人抓人因为它们不会做别的事情啊。复仇行动中最可原谅的一种就是对没有法律可以惩治的那种罪行进行报复,不过即便是这种情形,复仇者也应该当心,一定要使自己的报复行为也不至于受法律的惩罚才好;否则复仇者的仇敌仍然是占了便宜,因为两人之间吃亏的比例乃是二比一。

  有些人在复仇时要对方知道这报复是从哪里来的。这种复仇更为大度,因为复仇的痛快不再使对方受苦而在使对方悔罪。那些卑怯狡诈的懦夫往往会暗中放箭。佛罗伦萨大公科西莫曾严词谴责朋友间背信弃义和忘恩负义。在他看来,这种罪行不可宽恕。他说:“你可以在《圣经》中读到基督让我们饶恕我们的敌人的话语,但是你绝不会读到基督让我们饶恕我们的朋友的话语。”

  不过约伯的精神则略高一筹。他说:“我们怎么可能只要上帝的赐福而抱怨上帝的降祸呢?”将此例推及朋友,也应该是这个道理。

  的确,念念不忘复仇者,不过是在不断地揭开身上已经愈合的伤疤,本可愈合的伤口会因这种举动而创伤如初。为公仇而进行报复结果多半较好:例如为恺撒大帝之死复仇,为佩尔蒂那之死复仇,为法王亨利三世之死复仇等等。而报私仇者则命运不佳,他们念念不忘郁积在心头的仇恨,终生过着巫师般的阴暗生活,他们活着时于人有害,死去后于己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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