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抒情随笔1000字

|王佩

一种美好的心情,比十副良药更能解除心理上的疲惫和痛楚,因此,要尽量每天都保持好心情。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短篇抒情随笔1000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短篇抒情随笔1000字

短篇抒情随笔1000字篇1

麦茬杏上市了,黄橙橙,红彤彤。奶奶絮絮而语,村里要割麦了,妮,你的生日到了。

奶奶随口叫出的这声妮,软软的,沾着温香,让我的眼角发湿,在奶奶心里,或许还把我当成那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可是岁月的潮水分明漫上了我的脸上额头,甚至侵入我的发间鬓角。当年那个到了生日就靠在母亲怀里吃鸡蛋的小女孩,却在亲情的河流中,不知在哪一湾把自己的生日搁浅。而生日,这个记载生命脚印的分水岭,总会如期而至,不管你是欢迎它或是刻意要忘掉。

不想过生日,因为亲情已然离散,不想过生日,因为人生已进不惑。可我却在无奈之中听到了生日的脚步声,“咚咚,咚咚”它来了,或许给我带了祝福和希望,我又暗自在想,自己现在要做的,应该是在送走一载华年的此刻,回首凝眸身后的路吧!

很感激我的父母,是他们赋予我女儿的性征然后把我带到这个世上,而后,又教给我生活的技能和文化知识,而无形中,我又秉承了母亲丰沛的情感。年少的我,就会为春花凋谢零伤感,为生命的逝去而垂泪。花开花落,生死轮回,喜乐同存的人生,却没因我的情感起落而有丝毫的改变。春去秋来,腊尽春又回,小姑娘总要学着长大,在社会,人生的大课堂上,学着与生命有关的知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当感性与理性并行的时候,我已不再是那个总是为落红叹息的女孩,我懂得了,世间万物都有自己的定数,花开花落,是自然的法则,谁也无法把最美的瞬间定格;生老病死是生命的轮回,人不会有如来之神力,也不会象孙悟空那样,到地府改过亲人的生死薄,让他们长命百岁。当失亲的悲哀象空气把我包围,痛哭流涕,只能让远走的亲人担心,擦干泪水,好好地活着,他们才能在天界安心!如此想了,如此做了,亲人们,你们在天上一定也是安好的吧!

明天是我的生日,不可否认,它现在已快登上我家门坎了,它会扣打我的门环吗?或许它会在我门前驻足,只等我把门打开。不惑之年的生日,同样也会有花香,我何不早早把门打开,迎它进来,然后对它说一声“生日快乐!”,在烛影摇红中,为它斟上一杯红酒,然后在一曲舒缓的萨克斯音乐里与它一起举杯,细诉陈年旧事,聊聊别后经历。然后看它优雅转身,留给我一个思念和祝福的背影——美轮美奂的一道风景。

那么,明年的现在,生日,我还会在这里等着你!

短篇抒情随笔1000字篇2

一片鲜艳的红色闯进了我的视野,我一身蓝色的校服,在这红色的海洋中显得格格不入。原来,这些是初一的新生,他们笑着闹着,眸子里闪烁着动人的光。我知道,那是我也曾经拥有过的对新征程的希望,对未来的渴望,对中考成绩单的期望。我走进初四的教学楼,中考倒计时赫然出现在我眼前,距离中考还有“60天”,那醒目的黄色数字提醒着我,初中生涯还有最后的两个月。我走进嘈杂的教室,透过窗子向下望,看着初一新生满怀朝气的走在小巷里,不禁想起了三年前的我,向上看着学哥学姐,心里想着自己会成什么样子,叶总盼望这到这间教室的那一天。眨眼间,三年多的时间转瞬即逝,我从楼下的人变成了楼上的人,从小道上的初一新生已变成了毕业班的学生。真是应了那句话“初闻不知词中意,再看已是局中人”。我不禁问自己“三年多了,你成为了你所期待的样子了吗?”这才惊觉,我已忘记最初的目标了。

我思索这三年多的起起伏伏,好像荒废着的总比奋斗着的日子长,胡思乱想总比奋笔疾书的时间久;端起手机的次数总比拿起笔的次数多。我抬眼望着那倒计时牌上不断减小的数字,一束阳光透过窗户照到黑板上,不偏不倚那正是未来。周围的灰尘在翻飞,嬉闹声不绝于耳,我终于在那束光中看到了我最初的目标—成为更好的自己,拥有一个不留遗憾的四年。

我踏着晨曦的微光,伴着鸟儿的叽喳声,放生朗读。我不知道是否有人看到了我在奔跑,但语文课本一定记住了我一遍一遍开开合合的嘴所背出的一篇又一篇枯燥的诗文;那一根又一根躺在垃圾桶的笔芯一定看见了我一张又一张如同群蚁排衙般的字迹;那一本又一本记满了的笔记一定知道我上课的专注。那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让我多了一丝心安,昏黄的灯光伴着我与那一道数学难题斗争的不分胜负。就在此刻,我的内心发出微弱的光,“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乱麻似的思路丝缕缕的被抽出,然后连成一条直线。我终于还是解出了那题。我知道,我怀着初心又往前跑了一段路。

我又望向那倒计时牌,心中却多了一份坚定。因为我知道,初心在怀,目标在胸,把握当下,脚踏实地,以平和谨慎的态度做好每一件事,将勤奋化作逐梦的灯盏,一步一个脚印,在梦想的道路上锐意前行,和初心一起怀抱春风坲面的温暖。

短篇抒情随笔1000字篇3

您数代静坐于连绵起伏的群山脚下,不知历经了多少个春秋冬夏,只知道,是您,伴我度过纯真无邪的童年时光,简单而懵懂的少年时代,倏忽而逝,少不更事的小辫丫头,已经是为人妻为人母。而您,也是更新换貌,磁砖白墙小楼林立,彻底诀别低矮茅屋,油灯灰暗的日子,倍感欣慰的乃是增添了一条不宽的水泥路贯穿其间,蜿蜒而上,静默而立。唯独不变的是您年年岁岁依山傍水,江山依然,细流不染纤尘,绿树纵然成荫。

然而,脑海里总现少时记忆中村庄的容貌,歪歪斜斜的茅草屋,貌似无力轻起风吹雨打,油灯若隐若现,门前满布青苔的怪石,似一位饱经风霜的老者诉说着一段不平凡的人生际遇,见证了一段漫长岁月的变迁,一段世事变幻的印迹。还有外婆门前那小片竹林,不论是春夏还是秋冬,依旧绿树成荫,矗立挺拔。记忆犹深的是,夏季时节,待暮色时分,邀约几个伙伴用草绳在竹林里结成座椅,隐于高耸阴凉的竹林之间,或坐或倚,清风拂过,那种凉爽惬意,那种宁静悠然,非语言所能言及。

还有家乡的那座座山川,那片片山林,那寸寸土地,都遍布了我们这些山之儿女成长的足迹。采花,放牛,寻药,拾柴,捕蝉都是年少时的一大乐趣。似乎那时候的乡村孩子,这些都如同家常便饭,上山下山也是争先恐后,一路小奔,不费吹灰之力。待到山峰之巅,看湛蓝天空云彩,不禁与伙伴或齐声歌唱,或并声呐喊,那种欢快之音冲破云霄,响彻山谷。那时小小的心里,不时升腾起一种对陌生天地的懵懂意象,暗自琢磨着那是怎样的一个世界,生活着怎样的人。偶尔还会一个人发呆,为了一些在成人眼里觉得很傻的念头。以及家乡的那条江水,深不见底,不知道它的源头在哪,更不知它这样静流了多少年,只知道从上游流经村庄,再流到不知名的下游去。那时候家乡没有小船,只有竹竿造就而成的小拔,有事没事,偷偷地跟着伙伴一起到江边玩耍,划着拔子,学着大人唱着山歌,而这也是令大人头痛的事情,因为在大人眼里,江河是危险的。如果不慎落水便是身亡。而我们少不更事,有时还挽起裤脚,立在水里,或溅起美丽的浪花,或聚精会神地捕鱼捉虾。

事过变迁,繁华不过是易逝的烟云,但是有的东西总是不可遗忘,有的记忆都烙在人心底,刻在生命里。犹如我的家乡,是我一生不可磨灭的情。

短篇抒情随笔1000字篇4

我不善养花,更确切说,我养不好花,除了小时候对草花(一年生的花)还能凑合着养以外,其它的花就见不到它们能活到一年的,即便草花也是春种冬残,感时有“落花流水去也”的心情,而春来时却又像期盼自己的婴儿长大般渴望它的发芽、生长,也怪不得有拔苗助长的故事,人的心情真是那样,恨不能一夜便知结果。

后来,我种了一盆茶花,它枝干繁茂,形态生动,新买来时也是花苞累累,大有生机勃发的势头,我非常喜欢,也因此细心照料。可过不了几个月,眼见花期已过,花儿谢去,枝叶又不见茂盛,我也少去观瞻了,一来二去,叶儿也不精神了,枝干也显枯萎了。我又放到了父亲的屋后,它似乎又活了起来,以至于第二年的二三月里又开出了茶花。

茶花的花朵并不大,也不是那些名贵的品种,我看到的、养的都是那些平凡得再不能普通的茶花:红色的花瓣,像火般燃烧的颜色,旋转着,重叠着,包裹着里面黄色的花蕊,平淡中透着神奇。它的美不在于一朵的秀色,而是几朵、一簇、甚至整片的红艳,热烈奔放,燃烧着激情。我养的茶花,虽然花开得小,花瓣也不多,但总能力争吐露芬芳,将自己体内的秀色尽其所能展现出来,花色的花蕊点缀其间,显得十分精神,展开的花瓣喻示着这朵花已将全部的能量缩放出来了。

茶花的叶并不美,其枝也没有观赏的价值,但它的花却还是有韵味的,即便是普通的品种,即便是最常见的茶花,它也都竭力展现着生命的美好与绚丽,它们并不因自己生命的普通而看不起自己,也不因自己价值的低贱而拒绝吐露芬芳与美丽,它们是勇敢无畏的,是争奇斗艳的,他们在二三月间为人类献上了最艳丽、最火热的颜色,难怪乎有很多地方都要用茶花来作装饰花荟呢。

茶花的花蕾是孕育了一个冬天的结果,它的个儿从米粒般大小一直到弹珠一般,饱满而不张扬,丰富而不庸俗。那种饱胀的样子,看了就让人喜爱,因为人们明白在这些花蕾的背后,就是辛勤付出的结果,也是春意盎然的明天。

这次夏天的到来,让我见到了红得发紫的石榴花,那细小的花瓣,细腻得很,在绿叶中衬托出来的石榴花开得更是漂亮、红艳,心中掠过一阵狂喜般的激动,那是美的衬托。我不禁想起茶花来,它也是那么地红艳、美丽,只是没有这么厚重细腻,时光逝去,它已转入了另一个孕育生命的时期,我知道来年的茶花还会更美。

短篇抒情随笔1000字篇5

你是一片云,你是一只鸟,那么骄傲,那么的不可一世,却在朋友的圈子里优游自如,你对所有人,都是以诚相待,才换得相识满天下。 你是轻灵,是自由,你是诗词王国里的宠儿,我知道,你的浪漫从来都与性灵深处的诗句有关,你想飞,却死于飞,令人不得不慨叹命运的诡谲,死之前,似乎你早已知晓自己的归宿将在天际了罢?

负了张幼仪,她不怪你,替你孝敬父母,悉心教导你的孩子;对于林徽因,或许是缘分太浅吧,懵懂的四月人间少女并不能理解你炽热的爱情,也或许是因为你爱的太深太浓烈当爱的童话被现实中她的不懂不爱所打破,她华丽的转身,你回眸的狼狈,注定了谁也无法全身而退。那个隽秀完美的身影成为了你心里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此后,她嫁梁家贤子,你娶陆氏好女,在情感的路途再无需相逢。

陆小曼是一个集美貌与才气于一身的女子,她热情似火,一朵盛放的玫瑰粲然于上海滩的名流之中。有夫之妇又如何?怎敌你步步紧逼,放荡不羁的才情与执着的追求?你的每一次爱情都是那么惊天动地,都是用尽身心,所谓专一,不只是一辈子只守着一个无法触及的美好,而是每一次动情,只专注于一人。只恨相见太晚,小曼到底不是一般俗流女子,冲破重重阻碍就算声名狼藉也在所不惜,她要与你在一起,既然想知,又何不相守?当她真的成为了你志摩名正言顺的妻,当爱情变成一所房子,当她把日记里的温柔炙热化作你耳旁的缠绵时,现实在给你美好的时候同样会把丑陋凌乱带给你,饭桌上需要美食,你的玫瑰花也需要娇养,你开始为生计奔波,爱情的光芒到底在捉襟见肘的境况中暗淡下来,最终,你竟死在了工作的途中,是偶然在作祟,还是必然的陨落?他本不该就这样结束,他不是“志可摩天”吗?难不成这天也嫉妒他的诗情画意?不必再说是小曼害了志摩,谁又不敢不承认也是志摩害了小曼?如果他不曾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她依旧是名门之后,依旧是富贵显耀的官家太太,依旧是艳惊四座,才振六方的交际明星。她又何曾后悔过?后半生的素服与洗净铅华的内心把这段不被祝福的爱情延续至永恒。

是非总是任人评说的,爱情里哪会有对错,不过是遇上了便相爱了,你的离开,她也脱胎换骨,诗人的死,死的是一双人,过去的小曼,早已不复存在。既以你之姓,冠之我名,我陆小曼就永不再改,纵使天地瞬变,我心不变,愿学古人,只愿,因爱而生,为爱而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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